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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件时间: 2019年11月08日 回复时间:2019年11月13日
【网民反馈】2018年我村启动搬迁仪式,村民们交了十万元,今年十月份又通知需交地下室费用,每平米八百元。采煤沉陷区搬迁费分摊比例跟现实状况不一样,村民心里不清不楚,也不知道老房子以后会怎样。现想咨询一下有关情况。
【巴公镇人民政府 回复】经巴公镇人民政府调查并落实,现回复如下:根据山西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政策,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项目资金负担比例为:治理资金主要由政府、企业和个人承担,按照中央40%、省级10%、市级5%、县级5%、企业30%、个人10%的比例负担;按户均60平方米进行补助,超出6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以成本价购买。鉴于采煤沉陷区内搬迁居民人口构成多样,可对户型、户型比例和每户建筑面积进行合理调整。西寺庄村按照采煤沉陷区治理文件要求,村支部、村委会于2018年2月5日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,通过了三个内容:一是购房人员认定;二是搬迁户型设计及分配标准;三是西寺庄村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项目资金与房屋造价说明。村民承担资金是严格按承担比例和60平米以外面积成本价。地下室当时上会说明,就是弥补房屋差价和不足部分的,所以地下室就不包括在村民每户60m的范围,也不作为强制让老百姓购买,地下室纯属为自愿购买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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